企业名称:江苏日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羊小忠
公司邮箱:
联系电话:13901439851
公司网址:www.jkjsc.com
公司地址: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马甸双彭村
21. 运送病死畜禽尸体,对运输车辆有哪些要求?
答:一是选择专用的运输车辆或封闭厢式运载工具,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,并采取防渗措施。二是车辆驶离暂存、养殖等场所前,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毒。三是运载车辆应尽量避免进入人口密集区。四是若运输途中发生渗漏,应重新包装、消毒后运输。五是卸载后,应对运输车辆及相关工具进行彻底清洗、消毒。
22. 什么是畜禽养殖废弃物?
答:畜禽养殖废弃物是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、污物以及病死畜禽尸体等。
23. 兴办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,应当取得何种许可 证件? 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(以下简称《动物防疫法》)和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的规定,兴办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,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,并取得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。
24.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哪些条件?
答:根据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的规定,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距离动物养殖场、养殖小区、种畜禽场、动物屠宰加工场所、动物隔离场所、动物诊疗场所、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、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m以上;距离城镇居民区、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、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m以上。
25. 畜禽养殖场(养殖小区)是否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?
答: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和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的规定,畜禽养殖场(养殖小区)应当具有相应的污水、污物、病死动物、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。
26.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是否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?
答: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和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的规定,动物屠宰加工场所,应当具有相应的污水、污物、病死动物、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。
27. 违反《动物防疫法》的规定,未按要求处臵染疫动物及其 排泄物,染疫动物产品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,应当 受到何种处罚?
答: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五条规定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,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,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28. 违反《动物防疫法》的规定,擅自藏匿、转移、盗掘已被依 法隔离、封存、处理的动物及动物产品,应当受到何种处罚?
答: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第八十条规定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,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29. 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、动物病理组织或者医疗 废弃物,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,应 当受到何种处罚?
答: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五条和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,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,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30. 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经营病死、 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、畜、兽、水产动物肉类,或者生产经 营病死、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、畜、兽、水产动物肉类的制 品,应当受到何种处罚?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,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,没收违法所得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料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许可证。